返回
高校
上海政法学院
2025-05-16 15:346
信息概况
  • 区域:上海青浦区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 全景查看全景/街景
  • 浏览6
  • 学校电话
学校详情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是立格联盟成员单位、“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入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设有青浦校区(校本部)和普陀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有教职工近千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门,以及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历史沿革

前身及并入学校

  •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84年11月,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建立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纳入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建制序列,为专门从事成人法学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高等学校。该院由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主管,教学上受市高教局领导。学制设大专、短训两个层次。校址在青浦县野马浜。 

1985年9月,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正式开学。

1990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试点。同年,司法部同意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分部。

1992年,学校改法律专业专修科为法律专业大专班,学制2年改为3年。

1994年11月12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行建校10周年庆祝会。

  • 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

1985年,经市政府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成立,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该校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管理,为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学制3年。 

1988年,学校分设法律、经济法、劳改法等3个系和公共基础课部。

1989年,学校成立上海市司法研究所。 

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学校增设法商系。

  • 上海大学法学院

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大学,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同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学制4年,并开始招收专科升本科生。当时,上海大学法学院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同时接受上海大学领导。 

1994年5月,新上海大学组建后,上海大学法学院并入新上海大学11月12日,上海大学法学院(原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举行建校10周年庆祝会。

1998年,学校依托上海大学获得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 上海市司法学校

1956年,司法部上海法律学校成立,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上海政法学院时期

2004年9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隶属于上海市委政法委,由市司法局领导。

2005年,学校开始独立招收本科生。

2007年,上海政法学院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2009年3月,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将学校列入《上海市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2010年,上海政法学院接受并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同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正式划归上海政法学院管理。 

2011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取得三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同时,恢复研究生招生。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学校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2013年9月13日,中方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 同年,学校获得留学生招生资质。 

2014年7月,上海市教委批准学校为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 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2015年7月,学校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签约。 8月8日,学校举行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揭牌 。8月9日,中国首个“‘一带一路’安全问题协同创新中心”在上海政法学院揭牌。

2016年2月,学校入选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10月,学校与黑龙江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7年2月,学校入选首批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预科中心。 9月,学校与国家检察官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0月,学校与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8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与青浦区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6月,上海政法学院获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首批入选项目。

2019年4月,学校获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首批入选项目。7月,上海政法学院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9月,上海政法学院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12月,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教育电视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1年,获批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项目,为全国15家高校之一,同年8月,上海政法学院作为中方牵头院校发起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

2022年7月,学校正式向教育部申报增设纪检监察本科专业,并顺利成为2022年全国16所参与申报该专业的高校之一。10月,上海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揭牌成立。 同年,获批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国际仲裁)培养项目,为全国20家高校之一。

2023年2月,学校与上海市司法局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正式成为市政府立法研究基地。6月,学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0月,学校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司法鉴定学院揭牌仪式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7月,上海政法学院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5年3月27日,上海政法学院与泉州师范学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举行。 4月22日,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4月24日,儋州市人民政府与上海政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4月24日上午,上海政法学院与海南国际仲裁院在海口举行国际仲裁人才培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并召开座谈会 

办学条件

院系设置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设有法律学院(调解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门,以及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

学科建设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1个上海市高原学科、1个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3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等。

师资力量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有教职工近1000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约4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约95%,近30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长江学者、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宝钢优秀教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教学名师、东方英才、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一批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会、国际组织等担任会长、主席等重要职务。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200余人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兼职教师。

教学建设

  • 质量工程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有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个全国首家本科招生专业,3个全国首创本科专业方向。 截至2023年8月,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上海市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 上海市级本科重点课程81门。 学校获批上海市一流本科教育和一流研究生教育计划、上海市重点现代产业学院项目(上海纪录片产业学院);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为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和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 教学成果

截至2023年10月,上海政法学院共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2项,其中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司法部教学成功奖2项,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15项

合作交流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2018年经国家汉办批准,学校与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合作成立汉语言培训与研究中心。2020年学校以通过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有来自60余个国家260多名留学生,已与世界10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包括英国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等世界著名高校,以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商会等知名国际组织,建立了留学海外英语语言培训中心,以及“3+1”“2+2”“2+1”等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项目。学校连续6年获上海市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获资助人数位居上海高校前列。学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 

学术研究

科研平台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有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批准备案建设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教育部全媒体时代教育法律法规执行力研究与实践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市“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协同创新中心、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海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中心, 以及33个校级研究中心等重要平台。 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

科研成果

2019年至2023年,上海政法学院科研成果获奖总计18项,其中2019年8项,2020年2项,2021年2项, 2022年3项,2023年3项。 2024年2月,学校共有3个项目获批立项,其中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1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1项,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

学术资源

  • 馆藏资源

截至2024年5月,上海政法学院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全馆共有三层,可供阅览座位2200个,内设8个开放式阅览区域。在服务软件技术方面,它是中国高校首个全面引入3M RFID智能图书馆系统,实现了自助借阅、智能馆藏、24小时还书等服务功能。图书馆有馆藏中外文图书约90余万册,电子图书9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500余种,135种报纸,25种文献信息资源库。图书馆服务项目主要分为外借服务、阅览服务、文献检索服务、参考咨询服务及网上服务等。


食堂介绍
第一食堂
第二食堂
第三食堂

食堂介绍:

联系方式
支付查看联系方式

直接与食堂经理联系,将节省中介费1~4万!

食堂地图
扫一扫访问当前网页
关闭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