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公厨网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区域:浙江杭州市
  • 学校电话
  • 地址: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08号
  • 全景查看全景/街景
  • 浏览1
  • 学校介绍
  • 食堂介绍
  • 食堂地图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共建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世界水理事会会员单位、教育部外国留学生“专升本”人才培养试点单位、浙江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人才培养分基地、

学校前身为1953年建立的杭州水力发电学校。先后经历了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浙江水利电力学校、浙江水利水电学校、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等阶段。2013年4月,升格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截至2024年12月,有杭州钱塘、湖州南浔2个校区,占地面积2501.7亩,总建筑面积73.24万平方米。下设13个教学单位,开设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文学等5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3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共12个、省优势专业1个、省特色专业7个。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6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超过50%;全日制在校生15712人,其中本科生14371人、专科生1284人、预科生24人、留学生33人,联培硕士生268名

办学历史

  • 杭州水力发电学校

1952年12月,时任水电总局局长李锐向时任浙江省委书记江华提出成立浙江省水电局,又与华东教育部、浙江省政府和王醒(后为浙江省水电局长)商谈培养水电专业人才建立水电学校等事。

1953年8月24日,燃料工业部以浙江省工业干部学校为基础,在保留浙江省工业干部学校(归浙江省工业厅领导,成立于1950年2月,1952年撤销)机械、电机两科基础上成立杭州水力发电工程学校,校本部设在杭州通江桥(现杭州第五中学校址);10月26日,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四大水校之一,培养了一大批一五计划建设者,在当时全国大中型水利和电力建设工地上,活跃着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毕业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业内人士将学校称为“水电摇篮”。 

1955年11月26日,随着燃料工业部拆分为电力、石油、煤炭三个工业部,学校改由电力工业部领导,更名为电力工业部杭州水力发电学校。 

1958年7月,学校下放给浙江省,并升格为浙江电力专科学校,属于大专性质,由浙江省水利电力厅主管。

  • 浙江省杭州水利学校

1956年8月,经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浙江省杭州水利学校,由浙江省水利电力厅主管,校址设在杭州市庆春门外华家池

1960年4月25日,浙江省水利电力厅将浙江省杭州水利学校下放钱塘江工程局领导。

合并

1960年开始,浙江省对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整压缩;同年9月,浙江电力专科学校中专部迁往浙江省建德县,与浙江省杭州水利学校、国家水利电力部建设总局下属新安江机电安装技工学校合并,成立浙江水利电力学校,定址新安江汪家,由浙江省水利电力厅主管;在原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校址为主的基础上(校址在杭州文一路),大专部分同浙江机械专科学校(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化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纺织专科学校(现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冶金系、地质系、土木系和煤炭系)部分专业和杭州大学数理化三个系合并,成立杭州工学院。

1961年,正值国家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杭州工学院被撤消,部分系科并入浙江大学,同时恢复浙江纺织专科学校,原杭州水力发电学校部分参与合并组建浙江水利电力学校。

1962年2月,浙江水利电力学校校产、师资、档案全部并入浙江大学;同年5月,学校撤销,校址改称浙江大学二分部。 

重建

学校停办后,浙江省水利建设事业出现后继乏人的现象。

1975年4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了浙江水利电力学校恢复重建的申请。学校借用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杭州钻机厂(庆春门外)部分房屋恢复办学。

1975年8月,学校招收了120名工农兵学员(学制2年);其中陆地水文专业借丽水林业学校教学点办学,由学校派员专事管理和教育,1977年6月该班学生回杭,同年9月丽水教学点撤销。

1978年3月,学校迁入了杭州市清泰门外新校舍(杭海路),总占地面积54.6亩。

1978年,更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校。

1980年,浙江省水利厅决定建立浙江水利干部学校,与浙江水利水电学校合署办学。

1984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并与浙江水利水电学校合署办学。

1993—1994年,浙江农业大学党委书记马寿拫、浙江大学副校长黄达人、浙江工业大学校长洪起超等相继代表这三所大学分别与学校和省水利厅洽谈合并事宜,都希望合并建成其水利水电学院,学校和省水利厅都未予考虑,只想独立办学。

199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

1999年,浙江省水利厅与浙江工业大学签订合作办学的协议书,要求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层次和浙江工业大学合作共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01年,浙江水利水电学校全部并入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2001年6月,浙江传媒学院东区规划用地与浙江水利水电高专位于西区的下沙一期建设用地对换,取得浙江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最终于8月份成功对换。

2003年,整体迁入杭州下沙校区;8月,成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2004年,被列入浙江省“升本”计划,并按“升本”程序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审批。

2007年,继续教育学院成立。

2010年,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成立。

2011年,与浙江省围垦造地开发公司签订江东校区土地供地协议书;被列为浙江省省级教育改革项目试点高校;当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和中国塑性工程学会理事。

升本

2013年4月,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省人民政府承诺“今后五年(2013—2017年)内省财政共补助1.5亿元,”以及省水利厅“在今后五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以上资金。 

2014年,水利部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水利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备忘录》,列入省重点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

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12月,经过中央文明委严格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入选浙江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

2016年,加入CDIO联盟理事单位; 成立创业学院。 

201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2018年,被列入浙江省应用型示范建设高校。

2020年6月4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与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在南浔区行政会议中心签署共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新校区协议。

2021年年6月28日,湖州市南浔区委区政府、宁波市镇海中学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方签署协议,共同建设镇海中学南浔分校

2022年9月1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启用仪式举行。 

2023年1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申报的来华留学生“专升本”人才联合培养试点,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

2023年2月,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印发《浙江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22—2026年)的通知》(浙学位 〔2022〕6号),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获批拟建设土木水利、能源动力、机械、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等硕士学位点,首次招收单列计划的定向联合培养研究生30人。 9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丝路学院在马来西亚拉曼理工大学揭牌成立。 

2024年1月4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特色文化馆揭牌成立。12月27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 

2025年1月9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国别研究中心成立。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截止2024年11月,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和7个研究机构,开设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文学等5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38个,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个(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师资力量


截至2024年7月,学校有教职工1055人,专任教师669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34%,硕士以上教师占92%,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和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151人才”、省教学名师、省一流学科带头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高校领军人才和外国专家等近50人。

学科建设

截止2024年7月,学校有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6个、省“十四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个。工程学(Engineering)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教学建设

  • 质量工程

截止2024年7月,学校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共12个、省优势专业1个、省特色专业7个。2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质量与国际实质等效。工程造价专业列2022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全国第32位、浙江省第1位。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一流课程111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等15项。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

  • 教学成果

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等15项。

科研平台

截至2024年7月,学校建有全国首家河(湖)长学院,是服务全国治水工作的重要基地。建有全国首个数字孪生流域技术与装备方面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字孪生流域技术与装备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以及“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资源配置与调控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等8个省级科研平台。

科研成果

截至2024年4月,学校获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130余项;荣获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普及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浙江省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近30项。获知识产权授权1500余项。承担横向服务项目1000余项,科研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达2.1亿元。

合作交流

截至2024年7月,学校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开放办学方针,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不断贡献中国治水智慧、治水方案;与世界高水平组织机构合作,是世界水理事会会员单位。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白俄罗斯等十余个国家的高校建立良好关系,推进学术科研合作、本硕联合培养。获批教育部外国留学生“专升本”人才培养试点单位,留学生规模稳步增长。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共建“浙水院—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表面工程研发中心”和“浙江—白俄罗斯水利水电安全监测智能化装备与系统联合实验室”,工业机器人基地、电梯基地入选教育部未来技术技能与人文交流人才国际训练基地。积极推动境外办学,建设马来西亚“丝路学院”,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技术大学共建“元首级”国家援外项目“吉尔吉斯斯坦鲁班工坊”。 

2025年4月2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与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签署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及党建联建协议。 5月8日,丽水市水利局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举报收藏 0评论 0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法律声明